天干地支纪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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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的纪年法
我国历史上通常使用的纪年法主要有三种:
1、天干地支纪年法
大约始于东汉,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我国使用的就是这种纪年法。
2、斋号纪年法
西周共和十四年后,周朝史书中出现了“宣王一年”、“宣王二年”,鲁国史书《春秋》,是从“鲁隐公元年”到“鲁哀公十四年”的历史。“宣王”和“隐公”均为帝王或诸侯的谥号,这就是帝号纪年。
3、年号纪年
公元前141年,汉武帝刘彻即位,使用年号“建元”,首创年号纪年。以后历代帝王都仿照他而建制自己的年号。从汉武帝至清宣统三年,前后2051年中,建立过600多个帝王年号。
进入近现代,中国在辛亥革命后才使用公历,中国大陆地区在中华民国成立后曾采用过民国纪年法。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宣告中华民国成立,1912年为民国元年。民国纪年与公元纪年换算很方便,民国换成公元,只要民国年数加上1911即可。如民国8年五四运动爆发,8+1911=1919年,即公元1919年;相反,公元换成民国,只要公元年数减去1911即可。
当然,如今人们日常使用的,是世界通行的公元纪年法,它以耶稣诞生之年作为纪年的开始。在儒略历(凯撒在古埃及太阳历的基础上,重新定制的历法,有了平年和闰年)与格里高利历(400年里原有100个闰年,改为97个闰年)中,在耶稣诞生之后的日期,称为主的年份,而在耶稣诞生之前,称为主前。现代学者为了淡化其宗教色彩,以及避免非基督徒的反感,而多半改称用公元(C.E.,公元拉丁文是主的生年的意思)与公元前(B.C.E.)的说法。
1949年9月27日,经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国际社会上大多数国家通用的公历和公元作为历法与纪年。
天干地支纪年法
天干地支纪年法(干支纪年法)是中国历法上自古以来就一直使用的纪年方法。该纪年法把干支顺序相配正好六十为一周(因为10和12的最小公倍数是60),周而复始,循环记录,这就是俗称的“干支表”。干支纪年以每年立春换年。
一般认为出黄帝时期,正式开始于王莽,盛行于东汉后期。
天干
地支
(子)孽也,草木生子,吸土中水分而出,为一阳萌的开始。
(丑)纽也,草木在土中出芽,屈曲着将要冒出地面。
(寅)演也,津也,寒土中屈曲的草木,迎着春阳从地面伸展。
(卯)茂也,日照东方,万物滋茂。
(辰)震也,伸也,万物震起而生,阳气生发已经过半。
(巳)起也,万物盛长而起,阴气消尽,纯阳无阴。
(午)仵也,万物丰满长大,阳起充盛,阴起开始萌生。
(未)味也,果实成熟而有滋味。
(申)身也,物体都已长成。
(酉)老也,犹也,万物到这时都犹缩收敛。
(戌)灭也,草木凋零,生气灭绝。
(亥)劾也,阴气劾杀万物,到此已达极点。
天干地支纪年法计算公式:
天干计算法:(年份-3)%10=(年份后两位-3)%10
地支计算法:(年份-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