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常识 - 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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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种类
1、按适用范围,分为15类
(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一般分为公布性决议、批准性决议和阐述性决议。
格式要求:标题(包括标题和成文时间)、正文
(2)决定。适用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理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相比命令要差一些。包括法规性决定、指挥性决定、奖惩性决定和变更性决定。
格式要求:标题、主送机关(普发性的决定可以不写发文对象)、正文、落款
(3)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有公布令、行政令、嘉奖令。
格式要求:标题、发文对象、正文、落款(发文单位、发文时间)
(4)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和重要事项,报道性公文。(新闻报道性公文)
格式要求:标题(包括成文时间)、正文
(5)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分重要性事项公告、决定事项公告、专业性公告。
格式要求:标题、正文、落款
(6)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分周知性通告、规定性通告。
格式要求:标题、正文、落款
(7)意见。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方法。
格式要求:标题、发文对象、正文
(8)通知。适用于发布、传送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通知的应用 极为广泛。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
格式要求:标题、发文对象、正文、落款
(9)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它的作用是表扬好人好事,批捕错误和歪风邪气。分为表彰通报、批评通报、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的通报。
格式要求:标题、发文对象、正文、落款
(10)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格式要求:标题、发文对象、正文、落款
(11)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请示可分为请求指示的请示、请求批准的请示、请求批转的请示三种。
格式要求:标题、范文对象、正文、落款
(12)批复。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批复一般分为审批事项批复、审批法规批复和阐述政策的批复三种。
格式要求:标题、发文对象、正文、落款
(13)议案。适用于各级人导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分为立法性议案、重大事项的决策性议案、任免性议案、建议性议案
格式要求:标题、正文、落款(分上、下款)
(14)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函是一种平行文。
格式要求:标题、发文对象、正文
(15)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格式要求:标题、正文、落款(视情况可写可不写)
请示和报告的区别 | 请示 | 报告 |
功能不同 | 请求批准、指示及解决问题 | 汇报情况、反映问题 |
处理方式不同 | 办件,需要办理、批复 | 阅件,可不回复 |
时间要求不同 | 事前行文 | 报告办理结果或有关情况 |
通知和通报的区别 | 通知 | 通报 |
区别 | 大都 要求贯彻执行,使用范围广于通报,周知事项是具体的,具有一定约束力。 | 传达重要精神和情况以使有关单位和人员知晓,一般起引导、警诫、启发、教育和沟通情况的作用。 |
2、按行文方向
(1)上行文
(2)下行文
(3)平行文
3、按性质作用
(1)法规性公文
(2)指挥性公文
(3)公布性公文
(4)报请性公文
(5)通联性公文
(6)记录性公文
4、按保密程度
(1)绝密
(2)机密
(3)秘密
5、按时限要求
(1)特急
(2)加急
(3)平件
二、行文规则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下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1、上行文行文规则
(1)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2)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授权。
(3)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4)下级机关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5)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6)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7)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2、下行文行文规则
(1)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
(2)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3)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
(4)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5)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6)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行文。
(7)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
(8)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行文,必要时抄送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9)同级机关可以联合行文,但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
(10)党委、政府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
(11)部门内设置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三、公文的结构
公文格式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
1、版头
(1)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2)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顶格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3)紧急程序: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序,按照份号、密级、紧急程序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4)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居中排列,使用小标宋体字,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联合行文时,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
(5)发文字号: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写成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6)签发人: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签发人”用3号仿宋,姓名用3号楷体。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排列,一般每行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生姓名对齐。
2、主体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尾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
(1)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以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列,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2)主送机关: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项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后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3)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在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使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使用仿宋字体
(4)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的附后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附件后名称不加标点符号。名称较长需要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5)成文日期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作称,月、日不编虚位。
(6)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7)附件:应当另页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第三行。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如果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发文字号并在后标“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加盖印章的发文机关的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1)成文日期一般右空4字编排。
(2)印章用红色。
(3)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一行之内。
(4)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能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一行之内。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1)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2)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署名,其余发文机关依次向下排列。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
(1)单一机关行文,在正文(或附件)下空二行右空四字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签名章左空二字标注签发人职务,以签名章为准上下居中排列,在签发人名章下空一行右空四字编排成文日期。
(2)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的签发人职务、签名章,其余依次向下编排,上下对齐,职务应该使用全称。
(3)签名章一般用红色
3、版记
(1)版记中的分割线与版心同宽,首条分隔线和末条分隔线用粗线,中间分割线用细线,首条分割线位于版记第一个要素之上,末条分隔线与公文最后一面的版心下边缘重合。
(2)如有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一字编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句号。
(3)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除将“抄送”二字改为“主送”,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并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之上。
(4)印发机关的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字,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 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使用全称,月、日没有虚位,后加“印发”二字。
(5)版记中如有其它要素,应当将其与印发机关和日期用一条细线分开。